根据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屯昌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范围和内容
屯昌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一)在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三)本项目遴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遴选申请书的递交及要求
(一)遴选文件以密封形式提交到屯昌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下午17时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遴选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遴选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遴选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相关资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价函。报价函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在屯昌县政府网上发布。
遴选人: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 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813100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