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
承担屯昌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方案编制工作的询价公告
我局拟开展屯昌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开展编制屯昌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屯昌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建设方案初稿并完成评审,2020年3月10日前提交最终建设方案。
二、报价时间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17时。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编制屯昌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最高限价为12万元(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费用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技术成果编制及出版等费用,以及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会议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报价书应包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工作方案。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务能力等确定承担单位。
七、其他要求: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提交扫描件光盘。
询价采购人: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98-67812241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
附件: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9日
附件: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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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
(单位盖章)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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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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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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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理由 (目的、意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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