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思政〔20202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切实提升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0年度《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培育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二)申报成果的选题范围,应属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自贸港知识进校园等领域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的成果。对于推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成果须是已完成书稿且尚未公开出版,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在权威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的系列评论文章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四)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五)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2个月内按照专家咨询意见完成修改。

、项目管理

(一)按照“政治坚定、学术引领、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原则,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选出一批优秀成果纳入《文库》建设予以支持。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及教育部思政司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省教育厅将对纳入《文库》建设的成果给予全额出版资助,并将根据入选项目成果建设情况择优向教育部思政司推荐。

、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项目按照高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本科院校限推荐2项,专科院校限推荐1项。申报人须认真阅读《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如实填写《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附件1),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登录海南省易班申报评选管理系统(https://sbpxxt.hainanu.edu.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守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职责,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

(二)进度安排。请各高校于2020年915日前,将《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连同书稿文本(齐、清、定)各一式一份一并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入选名单。

联系人:吴奇飞、曾虹联系电话:65334204、65230738;邮箱:szc446@126.com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教育厅445办公室,邮编:570203。

附件:1.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

     2.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海南省教育厅

                                2020824

(此件主动公开)

琼教思政[2020]2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