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市县(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积极发展素质教育。

(二)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市县整体办学质量较高。

(三)高度重视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保障能力和专业支撑能力较强。

(四)近年来无重大违规办学及违规招生行为。

(五)市县内有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可优先考虑。

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在资源服务平台展示的获奖成果中(网址:http://s.enaea.edu.cn/h/gjjzyfwpt/),选择适合在本市县推广应用的成果(一般不超过5项)。

(二)在本市县范围内整体推进有关工作,将学习借鉴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注重成果“本土化”落地,全面改革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超过5项推广应用成果,所选择的成果尽量覆盖不同学科和不同学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和专业指导。

(二)各市县(单位)填写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8月5日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到基础教育处邮箱65230825@163.com。

联系人:林之烨,联系电话:65232270。

附件:基础教育国家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073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基础教育国家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申报表

          市县(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邮箱:

拟推广应用成果名称(不超过5项)

应用成果1:

应用成果2:

应用成果3:

应用成果4:

应用成果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