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
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单位按照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并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三)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咨询联系方式
(一)申报项目咨询电话
联 系 人:王飞、崔晓东
联系电话:65343316、65329135
(二)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
附件:1.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